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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决算
 

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宿迁市宿豫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领导、管理全区政法工作的工作机构。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区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区委政法委)机关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综治办)合署办公。2014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党委政法委要切实履行好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创造执法环境的职责。具体职责主要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省委政法委、综治办,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的部署,统一政法、综合治理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工作。

(四)承办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八)组织推动政法、综合治理战线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九)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区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

(十)指导镇级政法委、综治办工作。

(十一)办理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执法督查室)、综治办、国安办、依法治区办、涉法涉诉信访科。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关于平安宿豫建设

(一)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处置工作

1.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56日,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分解下达2015年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任务,敦促各乡镇、各街道、各园区、各单位对拟出台的36个重大决策事项、重大工程项目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内容分别涉及公交站点建设、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雨污管网改造、土地增减挂钩、农贸市场建设、学校及幼儿园建设等。截至目前,已有31个项目完成评估任务、5个项目正在评估之中。

2.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414日,区综治办印发《2015年全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要点》,明确提出“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不断提高,民转刑杀人案件、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持续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标。区综治办充分发挥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单位职责,分别于4月下旬、6月上旬、10月中旬召开全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专题会议,协调推进专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成立1个区级调委会、10个行业调委会、3个专业调解室,城区建立了3个“夕阳红调解室”,全区500人以上企业全部建有调委会;10个乡镇、3个街道、3个园区、136个村居社区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全区共有专职调解员191名(村级专职调解员136名,每人每月补助400元;乡级专职调解员26名,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区级专职调解员29人,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专职调解员费用由区财政统一拨付。今年以来,全区共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240件,同比下降29.6%;化解成功1235件,成功率为99.6%

(二)强化打防管控,深入推进社会安全稳定工作

1.深入推进打击治理“两抢两盗一骗”和防范打击网络通讯诈骗犯罪活动。打击治理“两抢两盗一骗”活动期间,全区共破获“两抢两盗一骗”案件329起,破案率45.13%,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抢劫、抢夺案件破案率分别为100%85.71%,位居全市前列;共抓获各类刑事作案成员608人,其中刑事拘留286人,逮捕211人,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防范打击网络通讯诈骗犯罪活动期间,全区共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15万份、《宣传折页》3万份、《宣传海报》0.64万份张,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警示标语2000余条;区电视台,定期播放公益广告字幕、防范宣传片;区治安大队定期组织全区场所行业从业人员集中培训授课,介绍防范知识,识别常见骗术。区各金融机构全面落实大额转账汇款必问、异地转账汇款必问、转账汇款对象认识与否必问“三必问”制度,筑牢防范网络通讯诈骗的“最后一道防线”。区“专项办”同时对每起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查找防范宣传中存在的漏洞,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截至目前,全区80%以上在网手机均已收到短信提醒,宣传防范工作成效明显。

2.着力提升科技防范水平。近三年,区委、区政府共投入4000余万元,全力打造“防范技术融合应用、防控时空无缝对接、防控目标全网追踪、防控区域城乡覆盖”的“技防宿豫”品牌。截至目前,全区各单位(含公安)共建设监控摄像机7281台,公安机关联网可以直接调阅的共2780台(含109个球机)。其中:联网摄像机公安自建(社会面监控)1142台(含60个球机)。在所有公安自建监控中,只有农村道路监控网中含有43个标清摄像头,其余均为高清摄像头,为各类案件的防范、侦破、震慑工作提供了较高的技术保障。此外,区教育系统建成了高标准的监控中心,并已与各中小学校联网。

3.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一是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对案件高发的重点部位、场所、路段和城乡结合部进行滚动排查整治。全区共排查市级挂牌重点地区1个、区级重点挂牌地区4个,分别由区综治办牵头、区公安分局担当主力、相关部门辅助配合开展整治,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区共整治各类治安突出问题23个。二是切实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在校园周边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清理校园周边的网吧、歌舞厅、游戏室等经营场所。在校车安全方面,区财政投入1000万元,专门为乡镇购置标准化校车,实现乡镇校车运行全覆盖。在食堂安全方面,全区所有学校食堂均通过了量化分级考核。在校舍安全方面,建立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区已创成省消防教育示范学校1所、省平安校园27所、省交通安全示范学校4所。全区各类校园呈现出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4.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改革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分类管理办法,建立了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截止目前,全区共有流动人口1.5万人,信息采集登记率达90%以上,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得到了较好实施。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宿豫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办法》,建立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等机制,实行定期排查梳理、技术鉴定确诊、制定医疗方案、给予治疗控制、进行长效康复“一条龙”服务,已成功救治60余人。针对少数重点青少年问题较多、难以管理的状况,深入开展“成长护航工程”、“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实行结对帮扶,设立阳光驿站,进行免费培训、帮助就业。1-10月,全区已培训帮扶重点青少年400余名,落实帮扶资金160万元。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在册人员201人、安置帮教人员495人,无一脱管、漏管、重新犯罪。

5.深入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危爆物品清查整治方面,针对省高新区存在少量化工企业、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存在大量化工企业的实际,敦促安监、公安部门逐一深入相关企业,全面检查工作情况,确保不发生一起危爆物品爆燃事件。对一些重点企业,采取每日必到、每到必查、每查必留记录等方式,实行重点管理,坚决防止出现事端。在寄递物流清理整顿方面,推动寄运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活动100%实名,邮件、快件100%安检制度。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充分发挥网格员、调解员的作用,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家庭婚姻矛盾、邻里矛盾,为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奠定基础。

(三)强化基层基础,着力夯实综治平安建设的工作根基

1.深入推进三级平台建设。关于区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已于2014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该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使用面积1300平方米,紧靠区信访接待中心、与区委区政府距离适中,既便于适时疏导区委区政府偶发、突发群体事件,又便于区级领导坐镇指挥。关于乡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我区13个乡镇(街道),均已建成标准化阵地,平均面积400平方米。关于村级社会管理服务站,我区通过多年“一帮一、多帮一”区直机关帮建援建活动,全区136个村居(社区)已有90%建成功能较为齐全的工作阵地,平均面积达400余平方米。

2.深入推进信息化、网格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区省级各项数据接收、认领、录入工作均已完成,动态管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OA办公模块正式投入使用,全区综治信息系统服务实战、服务稳定、服务发展的作用日益彰显,为平安宿豫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账户终端全部开通。全区共开通PC账号191个,手机账号179个,PC终端与手机终端已全部接入专网。全区共免费发放台式电脑160余台(其中136个村居社区每家1台、15个乡镇街道园区每家1台),免费发放手机终端179个。二是人员力量配备到位。区综治办专门明确2名年纪较轻的业务骨干,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综治信息化工作,每个乡镇指派1名综治专干、每个村居(社区)选派1名大学生村官,负责乡村两级综治信息化工作。三是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我区注重加强对综治信息系统建设的日常管理,区综治办印发了《宿豫区综治信息平台信息上报考评办法》、《宿豫区综治信息系统考评标准》,“一月一统计、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四是网格管理全面到位。我区按照“定格、定人、定责、定效”的要求,把社会管理服务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到全区1256个网格里。在网格员配备上,按照“一警两员”标准配备网格管理服务人员。每一网格配备1名社区民警、城市2名网格员、农村1名网格员,并将其姓名、联系方式等在网格内公布(1名民警兼管多个网格)。

二、关于法治宿豫建设

(一)强化组织保障,制定法治建设系列实施方案

年初,区委、区政府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委依法治理工作要求,为保障我区法治建设工作有效推进,不断巩固“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区”、“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区”努力打造全省法治建设先导区,强化组织保障,先后出台一系列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中共宿豫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宿豫发〔20155号)、《中共宿豫区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宿豫办发〔201520号)、《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宿豫办发〔201549号)、《关于印发2015年法治宿豫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宿豫法治〔20151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依法治区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宿豫政法〔201516号)等,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强化监督考核、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工作目标。

(二)实施“五项”措施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在全区范围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一是由依法治区办牵头,司法局主办全区法治成员单位参与,每月在大型广场、街道开展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先后在区金融广场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区级四套班子领导,公检法中层以上干部,法检两院干警及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法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共500余人参加宣誓,参会人员达2000余人,宣传效果十分显著。在千鸟园、文昌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先后开展行政法、环保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和法治文艺演出活动60余次。二是加大对青少年教育普法力度,今年来,针对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抽调政法干警100余人,充实中小学法制校长、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并出台了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全区中小学生每月2节法制课。同时,由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干警轮流对全区中小学集中开展法制案例演讲,加大对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每年政法委组织部分法治成员单位到省监狱句容少管所开展对宿豫籍失足青少年进行面对面普法结对帮扶,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积极的生活态度,效果明显。三是党政联动举办不同类型的大型法治讲座,丰富基层干部的法治认识和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的提高。2015年以来,由区委、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牵头,先后召开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全区法治专题讲座、全区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同时,在区委党校对全区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法治轮训,通过各种形式的讲座、培训,有效丰富全区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围绕主题整合资源,创新法治宣传新形式。年初,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人社局和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六五”普法期间领导干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方法和考核标准,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公务员季度学法考试制度,不断总结非人大任命干部任职资格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区领导干部普法教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年初以来,人大任命两批12人领导干部和组织任命两批46人的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全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并以考试合格后予以任命。五是结合“六五”普法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今年来,除在公园广场开展法律宣传、法治文艺演出等,区司法局把法律条文编制成册印制彩色漫画等,向全区人民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万余份,区广播电视台专门开设法治专栏节目,开展领导专访谈法治、执法案例讲法治,上半年电视法治栏目开展法治专访12场次,举案说法40余次,同时向全区人民发放一封法治建设慰问信30万张,为普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不断增强和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意识

区政府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半年来,区政府先后开展多次常务会和专题会,对促进科学民主决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研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年初,区政府法制办认真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相关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先后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区专题培训,受训人数达120余人次。同时,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单位自行组织执法轮训达200人次,如:区公安分局组织执法干警不定期到执法办案中心集中轮训,文广新局定期组织网吧业主、文印业主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区政府法制办和区委政法委执法督查科对全区23个执法部门,100多名执法干警建立了执法业绩档案,定期组织执法检查。三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在清理权力清单工作中,按照“三个严格、四个结合、五个不放过”原则要求,各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定方案”为依据,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方面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全区现有行政审批事项163项,改革后保留41项,暂停使用74项,调整后管理48项,调整幅度达81%。另外,全区各单位配备法律顾问达100%,并出台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范法律顾问履行服务职能和工作准则,完善了参与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解答法律咨询、审查合同文本、协助开展法律宣传,以及代理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活动。

(四)扎实做好法治建设惠民工程,努力提升宿豫法治建设满意度

2015年,全区出台了法治宿豫为民办实事工程10项,经过全年努力推进,目前已完成9项,宿豫第一实小法治教育基地暂缓。其中,建成50平方米涉法涉诉接待办公中心,配齐专业人员3名和设置200万元救助金已全部完成;打造《法治宿豫建设在宿豫》专栏已建成,并开通运行;区人社局建立职工维权工作部已建成投入使用。区国税局、地税局围绕纳税人学法知法守法,投资近百万元建成苏北一流纳税人法治教育学习基地。在加大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力度的同时,重点加强全区法治成员各单位的法治阵地建设,目前,14个乡镇、街道、3个园区、44个成员单位和139个村(居)社区建成法治主阵地。继续打造宿豫特色的法治文化工程,形成区级有法治广场,镇级有法治公园、法治一条街,村级有法治文化书屋和法治文化墙,通过法治文化工程的大力实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宿豫建设的参与率和满意度。在做好法治区建设同时,协助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全方位做好“全省法治示范县(区)”、全省依法行政和全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努力保持“全国法治先进县(区)”、“全省法治示范县(区)”称号,决心打造全省法治建设和法治城市建设先导区。

三、关于政法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回头看活动、三严三实学习实践活动、创新创优竞赛活动,深化三解三促三查三创活动,全区政法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公正廉洁司法、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涌现出了“全国最美警察”陆迅、“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叶志辉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树立了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四、关于国安工作

(一)统筹推进全区国家安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年初我区及时调整补充了我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自身成员,依托平安综治平台,深入巩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建立横向单位之间社情收集共享机制,加强我区乡镇二级小组建设,建立纵向社情收集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网络。   

(二)加强全区国家安全基础工作掌控

我们制定了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乡镇的工作目标,要求完成二级小组建设,紧紧围绕10项日常业务工作,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专门台账。

()完成市局下发国安工作任务,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根据市局强化近阶段工作落实的通知,我们努力二级国安办的创建工作;做好我区‘一路一带情况调查工作;以及“画像工程”、“三百工程”等工作;涉疆涉维人员情况调查;本地活跃公益民间组织(人员)情况调查;以及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等大型活动的维稳工作。2015年共上报各类信息41条,被区委区政府采编4条,被市局采用11条。

五、关于涉法涉诉工作

(一)全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8件,较去年同比上升70%。法院信访案件30件,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法院生效判决执行不到位,要求加大执行力度。公安分局信访案件25件,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公安机关不作为,要求加大办案力度。检察院信访案件1件,要求加大贪腐、渎职查处力度。其中,2件信访案件转交宿迁市湖滨新区。全年共化解调处信访案件39件,正在化解调处的19件。

(二)主要做法

1.组织保障到位。一是成立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法机关协作配合。着力抓好政策指导、宏观协调等工作,建立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例会制度、案件通报制度。充分发挥各机关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努力形成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合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已实现实体化运作,从区政法各部门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健全了中心工作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制度。

2.督查整改到位。一是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及时进行问题通报和转办交办。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就重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评定全年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依据之一。二是领导带队督查与专门督查相结合。今年以来,区委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赴相关乡镇、部门实地检查指导、会办研究,解决了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棘手问题。“抗战胜利70周年、各级两会、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区委政法委均抽调区政法各部门和信访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督查组进行“拉网式”巡查,“每天一督查,两天一汇报”,确保了全区涉法涉诉信访秩序的相对平稳。

3.困难对象救助到位。2015年,我区继续发挥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救急救难、维护公平”的作用,区政府拨出专款保证了200万元的年度救助额度。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的实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部分案件当事人在收到救助款后,激动地表示“政府的救助解决了急需、温暖了心田,以后再也不上访了”。今年以来,我区涉法涉诉救助对象共6人,共计31.3万元。

第二部分 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 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43.3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2万元,减少30.1 %

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443.3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43.37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82万元,减少30.1 %。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内正常业务调整。

2.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443.3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3.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周转运行、平安创建、法治创建、专职保安、涉法涉诉救助等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2万元,减少30.1 %。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内正常业务调整。

2.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宿豫区委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44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3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豫区委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44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3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443.3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2万元,减少30.1 %。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内正常业务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443.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182万元,减少30.1 %。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内正常业务调整。

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5.58万元,支出决算为44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内正常业务调整。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年法治创建项目增加。

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04.27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年内正常业务调整。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4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4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年内正常业务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6.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2万元,减少30.1 %。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内正常业务调整。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5.58万元,支出决算为44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内正常业务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万443.37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6.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宿豫区委政法委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2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1.63%;公务接待费支出4.4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8.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2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1.26万元,完成预算的187.6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年久大修以及到基层调研较多,车辆油耗偏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燃油费、保险费。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费4.4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21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市政法委到宿豫调研、组织乡镇参加会议餐费均由我委承担。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为接待招商引资客商、外市单位来宿豫学习考察以及单位中心工作晚上加班工作餐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35批次,278人次。主要为接待招商引资客商、外市单位来宿豫学习考察以及单位中心工作晚上加班工作餐等。

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183.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中央、省、市安排会议较多。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2个,参加会议1600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区政法系统会议、全区综治法治会议等。

宿豫区委政法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77.5%,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培训次数和培训开支标准。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320人次。主要为全区政法干部培训、全区政法干部学习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豫区委政法委 2015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6万元,比2014年增加(减少)     163.09万元,降低68.11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控制会议、培训费标准,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文件类型: *.zip78ec3c3bb9fafb25c271dcb4ed99c042.zip (10.84 KB)
2.收入决算表
文件类型: *.zipcc4803a0b91cb83e871d03d618b3a484.zip (9.40 KB)
3. 支出决算表
文件类型: *.zip1f54e59245f4d242e7f389053a5bfec2.zip (9.29 KB)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文件类型: *.zip3901f8b62c8c6505b41666ac24bae8a9.zip (10.56 KB)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文件类型: *.zip2f2b82a1af386701ce61d9faf790597b.zip (7.50 KB)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文件类型: *.zip8569e7a88154518fd050055e1df94099.zip (12.92 KB)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文件类型: *.zipde0d54d243dbe727697944dcfad42765.zip (9.35 KB)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文件类型: *.zipd1ff8ab6ee7844530215fcfb9790c84a.zip (13.03 KB)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文件类型: *.zipc1f93a764b69ae9117dcf4a554dffe2d.zip (9.50 KB)
1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文件类型: *.zip210a3a7fb4293f81954ab7cc595938b9.zip (8.22 KB)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文件类型: *.zip533b58c39ade55c1d137e3aa748f9e88.zip (9.18 KB)
12.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文件类型: *.zip72d20e671a2b1fb2d987b1d50cb23b9c.zip (6.8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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